Thursday, March 23, 2006

病中雜談

今天病得人也呆呆的,白天待在宿舍,在床上輾轉反側,睡不了,卻人又很累,加上天氣潮濕,正好給自己一個機會休息一下,又或是,偷懶,我認的。

晚上,回來了IPA的office,人仍然是呆滯中,坐著,看blog,看報,看書,看世界。

回來office的途上,跟Samson同學一起走,短短二十分鐘的路上,平日總會嬉笑玩樂一番的我們,可能因為我正抱恙,他又因著一些事情心情下沈中。今天,我倆沒有再嬉嬉哈哈的走在同一條路上,相反,我倆卻討論著我們對現時社會的一點點看法。

昨晚,在蘭桂芳看到陳嘉上,想起他的女朋友吳君如,再想起報章上,她那腹大便便,仍然悉心打扮去參加宴會的照片,身旁有男友的悉心照顧,手拖著手的一同慢慢走,多麼甜蜜的一張照片。

慢著,從甚麼時候,我們變得那麼開放,他們還未結婚,只是男女朋友,看到撐著肚子的女方,看到他們一同出現,所有人也忙著送上祝福。

曾幾何時,我們看到未婚媽媽的時候,總會帶點可憐,帶著歧視的眼光去看人家,甚至人家是一家三口幸福家庭,只要母親是妙齡少女,我們心裡總會想,又是那些少不更事做錯事的少年。

但現在,陳奕迅與徐濠瑩,陳嘉上與吳君如,任賢齊與她的女友,他們都還未結婚,卻已有兒女,我們,好像沒當成甚麼一回事,更會認為,現在這個世代,也沒甚麼所謂,總覺得很普遍,甚至覺得很新潮。

雖然我身為基督徒,我們不接受婚前性行為,但我也明白尊重其他人的選擇,我一向也嚴己寬人。但我也擔心,這些不結婚,先生兒肯女的風氣,慢慢為大家所習慣後,我們的世界會變成甚麼樣子。

還記得,當年中化的文化篇章中,有一文提過,家庭為社會的本位,是社會結構的根本,若家庭這觀念愈來愈淡化,婚姻的承諾慢慢被視作落後,不知道,若干年後,會有多少對父母的關係不是夫婦,而只是情人,又或甚至只是朋友。

或許是我太傳統,太保守,但我總覺得,應該先結婚,才去做夫婦應做的事,生兒育女,開展一個新的家庭的一章。

當然,在社會的大勢所趨下,我身邊也不乏有朋友選擇不結婚,但會生兒育女,有的選擇同居,更甚的是,有的仍然選擇分開居住,輪流照顧兒女,平日則各自各精彩。雖然,我不太明白,但我還是絕對的尊重,嬰孩滿月時,我還是會帶著衷心的祝福,去吻一下嬰孩的面頰。

全港的人也會討論的,一定是最近鬧得火熱,連續數日成為各報章頭版的警察殉職事件,想起現在的傳媒,真的有點恐怖,也不禁懷疑,到底記者們,帶著怎麼樣的心情去寫稿。

連日來的報導,就像連續數日的提堂,每天也有新的證據,每天也有不同的人作供,更甚的是,報館裡執筆的人,好像手中拿著法庭的槌子,每天在宣讀不同的判詞。

事件既沒有提堂,又沒有人被起訴,又沒有法庭的裁決,但各報章卻在作出層出不窮的猜測,寫出一章又一章驚心動魄的故事,同時附加駭人的設計圖片。

記得以前的報章,在案件未判決之前,不會公開疑犯的全名,更不會有照片,更遑論公開人家的日記。

不知從何時開始,事情剛發生,警方還沒有透露任何消息時,記者們卻像完全掌握事件的來龍去脈,前因後果,與及事發經過,可以作出詳盡的報導。更會為疑犯判案,給他/她的所作所為來一個定案。人家的背景詳情,生活好惡,從小到大的照片,都給公開出來,更會緊捉著事件中人身邊的人,不停問,不停猜測,不停寫故事。

到底,香港的私隱條例,還是否存在?

警監會泄漏投訴人資料,已被市民破口大罵。

但報章將人家的一生,家庭成員,成長歷程,日記都公開出來,大家卻看得津津有味,我們的好奇心,是否重要得,可以去知道人家所有的私隱?

我們的所謂知情權,是否有需要知道人家的妻兒的狀況?是否可以讓記者們,在人家已傷心欲絕,徬徨無措之時,仍然窮追不捨?

既然事情已發生,人已死了,為何不可以給在生的人一點空間,好好的去面對未來的日子,繼續他們的生活?

我在想,到底我們還有沒有惻隱之心?是社會變得冷酷,還是我們變的涼薄?

1 Comments:

At Monday, October 16, 2006 1:36:00 p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吳君如的男友不是陳嘉上, 是陳可辛呢. :p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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