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December 16, 2006

太多事……

太多事想寫,又有太多blog及文章想看,拖了好幾天,雖然已是凌晨,還是決定開始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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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1213 黑色星期三
12月13日,超級黑仔!!
一行5人去boat training,練習一下我那生疏已久的駕船技術。

好。
到達中環文易廣場巴士總站,等車,無雨。
巴士開動,下雨。
到達船廠,更衣,無雨。
開船,開動摩達,下雨。
到達南丫島,下大雨。
上岸避雨,毛毛雨。
上船,下大雨。
上岸避雨,毛毛雨。
街渡埋岸 + 上船,下大雨。
上岸避雨,毛毛雨。
到達避風塘吃午飯,無雨。
吃飽上船,下大雨。
駛入橋底,毛毛雨。
駛出橋底,下大雨。
駛入橋底,毛毛雨。
駛出橋底,下大雨。
回程,毛毛雨。
離開,毛毛雨。
落巴士,下大雨。
入茶餐廳下午茶,超大電視 + close up 我討厭的人。

不是黑色星期三,是甚麼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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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1214 保衛天星

詳情不提,只想說:
1. 望著天星,再看看地盤工人,很無力,很茫然
2. 好人的警察很好人,有人性,有禮貌
3. 衰人的警察很賤,我沒有推向他,他推我,扯我頭髮,要我鬧才收手,還有,有男警察想非禮我,我喝住
4. 有記者超衰,只會影人出事
5. 世上甚麼人都有,特別多神經失常的
6. 政棍的專長 – 抽水,只講,不做
7. 俾記者影到,出埋新聞,好在家母沒看到,否則後果堪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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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1215 自找的
在天星留守到凌晨三時多,趺倒,被雨水弄濕,重遇很多很多朋友。結果,很累。

最後都是決定辭退她,我一早說了,再一次證明,不信我的意見,自討苦吃,還要我來收拾爛攤子!!!!次次都係咁!!

看到這句「公民抗命,不能隨便使用,只能在非常合理、影響至深、無計可施的情況下,被逼出來的最後抗爭。」(刁民公園) 那我們平時做的,是否有必要這樣做,是否無計可施?值得深思。

最近,失卻了工作的衝勁,希望,只是holiday mood 作怪罷。

今天,拿到了車牌,值得一讚的,今天所遇到的運輸署職員,是我見過,最友善的公務員,還有,是我遇過最有效率的政府服務。

1 Comments:

At Saturday, December 16, 2006 3:08:00 pm, Anonymous Anonymous said...

公民抗命的確是最後的手段,而且是逼不得已之下的手段。
至於我們平時做的,就算是我自己,也不能承認這是一些公民抗命的行動。我們大部份做的都是法例下容許的,是按照法例賦予我們的集會自由底下所做的,除了十字軍之外,但我們也不是為了暴露他們那種醜態才做嗎?而且,我們對這個對手,也已經實在很無力了..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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